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會
| 職稱 | 姓名 | 當選權數 |
|---|---|---|
| 董事長 | 陳明豐 | 55,425,736 |
| 董事 | 李友錚 | 51,491,548 |
| 董事 | 大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卓文恒 | 51,302,960 |
| 董事 |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素琦 | 51,176,962 |
| 董事 | 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謝耀方 | 50,233,611 |
| 董事 | 趨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鄭奕立 | 49,499,463 |
| 董事 | 安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施能義 | 49,494,518 |
| 董事名稱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司職務/獨立董事家數 |
|---|---|---|---|
| 董事長: 陳明豐 |
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本年報「二、(一)董事成員資料」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不適用 | 0 |
| 董事: 李友錚 |
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本年報「二、(一)董事成員資料」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不適用 | 0 |
| 董事:大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卓文恒 |
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本年報「二、(一)董事成員資料」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不適用 | 0 |
|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素琦 |
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本年報「二、(一)董事成員資料」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不適用 | 0 |
| 董事: 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謝耀方 |
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本年報「二、(一)董事成員資料」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不適用 | 0 |
| 董事: 趨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鄭奕立 |
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本年報「二、(一)董事成員資料」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不適用 | 0 |
| 董事: 安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施能義 |
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本年報「二、(一)董事成員資料」 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不適用 | 0 |
註:
- 非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之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未逾三家。
- 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無下列情事之一:
(1) 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1)所列之經理人或(2)、 (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 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 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 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9) 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台幣五十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