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自民國110年8月20日設立審計委員會,已於113年度由新任之三名獨立董事組成新一屆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以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
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召開會議,於其職權範圍內,得邀請管理階層、內部稽核人員、公司聘任之會計師或其他人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資訊。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共召開六次會議,全體委員親自出席率為92%。
為提升審計委員會效能,落實公司治理,112年審計委員會評估自評問卷檢視整體審計委員會之效能(Effectiveness),亦即個別獨立董事對整體審計委員會效能之獨立客觀評估。分為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職責認知、提升委員會決策品質、成員組成及選任及內部控制等五個評估面向。112年度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績效內部評估結果為「優」。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職責認知
●提升委員會決策品質
●成員組成及選任
●內部控制
評估指標15項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
評分結果
4.83
分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
開會日期
議案內容
2023/2/14
2023/3/23
2023/5/9
2023/8/8
2023/11/13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決議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負責訂定並定期評估公司整體薪資報酬政策;訂定並定期(至少每年一次) 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目前計有劉喜、李宣書、李崇吉等三名委員,並由李崇吉擔任委員會召集人。
(一)績效評估:
112年薪酬委員會評估自評問卷檢視整體薪酬委員會之效能(Effectiveness),亦即個別獨立董事對整體薪酬委員會效能之獨立客觀評估。分為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職責認知、決策品質、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等四個評估面向。112 年度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績效內部評估結果為「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