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提名及風險管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
提名及風險管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於2024/12/31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提名及風險管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本委員會目前計有劉喜、李宣書、李崇吉等三名委員,並由李崇吉擔任委員會召集人,其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一)提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員的候選人:
1.依本公司規模及業務性質,考量本公司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員所需專業知識、技術及經驗暨性別及獨立性,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員之人數及應符合條件。
2.提名獨立董事侯選人名單時,應注意被提名人之資歷、誠信及兼任其他公司董事、委員會成員等之情形是否符合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之條件,務以能契合股東長遠利益為主要考量。
(二)評估董事及高級經理人員的表現:
1.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員之繼任計畫。
2.定期進行各董事、各委員會召集人及其成員、高階經理人員之績效評估,並向董會建議是否需要進行更換。
(三)檢討及監督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及其有效性:
1.確保風險管理機制能充分處理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融合至日常營運作業流程中。
2.審查新興業務之風險管理機制。
3.審查重大風險損失之檢討與因應措施。
4.審查重大風險議題之預警與因應措施。
5.核定風險控管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
6.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風險事項。
7.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四)推動公司的永續發展策略及相關政策:
1.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提名及風險管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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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及風險管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之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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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資訊管理內部控制辦法